2023年第四季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17  来源: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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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

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

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457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0件。其中,省院记录报告27件,市分院记录报告603件,基层院记录报告3827件,分别占比0.61%、13.53%、85.86%。

  从记录报告的数量看,10月共记录报告1515件,11月共记录报告1563件,12月共记录报告1379件。

  从记录报告的内容看,涉及司法办案3821件、干部选拔任用267件、项目安排131件、工程建设50件、监督执纪188件。

  从记录报告的行为情形看,绝大多数为向检察人员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进展,包括了解案事件进展3627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308件,监督依法办案288件,共占比94.75%。

  从记录报告的对象看,非检察机关人员被记录报告4364件,占比97.91%;检察机关人员被记录报告93件,占比2.09%。

  从“零报告”情况看,全省各级院无3个月均为“零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