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季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0-17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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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季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

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

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2023年第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96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39件。其中,省检察院记录报告31件,市分院记录报告666件,基层院记录报告4264件,分别占比0.6%、13.4%、86%。

  从记录报告的数量看,7月共记录报告1709件,8月共记录报告1653件,9月共记录报告1599件。

  从记录报告的内容看,涉及司法办案4239件、干部选拔任用278件、项目安排156件、工程建设68件、监督执纪220件。

  从记录报告的行为情形看,绝大多数为向检察人员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进展,包括了解案事件进展3995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332件,监督依法办案326件,共占比93.8%。

  从记录报告的对象看,非检察机关人员被记录报告4825件,占比97.3%;检察机关人员被记录报告136件,占比2.7%,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6个百分点。

  从“零报告”情况看,全省各级院无3个月均为“零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