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图书管理员、院史馆讲解员笔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3-01-03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录入: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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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图书管理员、院史馆讲解员公开招聘公告》中的相关规定,现将笔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2023114日,具体考点地址、考场安排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

笔试信息确认:考生可于20231517:00前登录网址(https://hljsrmjcy2022.ibaoming.net/)进行笔试信息确认,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核查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是否准确(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如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不准确,请20231518:00前拨打0451-82360165告知正确信息。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1119:00开始。

打印准考证方式:考生可登陆网https://hljsrmjcy2022.ibaoming.net/)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页面上的打印笔试准考证选项自行打印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三、考生须知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需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碳素笔等考试用品。

2考生可在考试前60分钟进入考点,有序进入考场,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答卷桌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对。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无正当理由离开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答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碳素笔,严禁用铅笔或蓝色笔作答,涂卡必须用2B铅笔。

5严禁将资料,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电子扫描笔等具有通讯、计算、存储、查询、拍照、录放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按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随身携带上述设备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6严禁将答题卡、题本、试卷等带出考场。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保护好自己的答题试卷,如有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8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全程要佩戴N95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四、防疫与安全须知

1为顺利参考,考生应在考前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为了解考生健康状况、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做好考前7天(如2023114日参加考试,则关注健康情况日期为202317日至2023113日)的每日健康监测,临考前自行打印,并在考试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交给监考人员。

3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情况,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考试当天,考生应尽量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4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本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综合研判确有必要的,转移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转移到备用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五、特别提示

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冠病毒感染情况和考试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防控工作。有关考试现场防控的具体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将及时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hl.jcy.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0451-82360165(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313   

附件: 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