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3-04-23  来源:检务督察部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字体:  

  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4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95件。其中,省院记录报告38件,市分院记录报告799件,基层院记录报告3809件,分别占比0.8%、17.20%、82%。

  从记录报告的数量看,1月共记录报告1107件,2月共记录报告1511件,3月共记录报告2028件,数量呈逐月递增趋势。从记录报告的内容看,涉及司法办案3836件、干部选拔任用306件、项目安排164件、工程建设71件、监督执纪269件。从记录报告的行为情形看,绝大多数为向检察人员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进展,包括检察机关人员过问68件,了解案件进展3485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387件,监督依法办案380件,共占比93%;记录报告领导干部干预插手7件,占比0.15%;记录报告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319件,占比6.85%。从记录报告的对象看,非检察机关人员被记录报告4334件,占比93.3%;检察机关人员被记录报告312件,占比6.7%,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2个百分点。从“零报告”情况看,全省各级院无3个月均为“零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