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全力强化补充侦查意见的督促落实
时间:2023-10-20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晶华     编辑:何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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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紧补充侦查提纲  全力提升案件质效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全力强化补充侦查意见的督促落实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监督与协作“两条腿”走路,制约与配合“双轨道”并行,今年7月份以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紧盯“补充侦查提纲”,强化督促落实,督促侦查机关按检察机关提出的补充侦查意见完善证据、开展补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强化自身建设,夯实监督基础

先后建立了《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跟踪监督机制》《补充侦查督促落实机制》,按照制度规范开展补充侦查意见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7月份以来,已对29件案件补充侦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落实。员额检察官制作的补充侦查提纲在移交侦查机关的同时报侦协办备案,侦协办按照绝对不捕、存疑不捕、定罪不捕、退回补充侦查四类情况,逐案建立补充侦查意见台账,列明诉讼时限、补充侦查重点等内容,对经补充侦查后,进入下一个刑事诉讼程序的,销号处理。侦协办会同案件管理部门,对文书是否符合“必要性、可行性、说理性、配合性、有效性”要求进行检查,明确补充侦查提纲必须列明退回补充侦查的理由、案件定性的考虑、继续侦查的方向、每一项具体取证要求的目的和意义。用高质量的补充侦查提纲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高案件质量。

强化内部配合,同频共振监督

侦协办主动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的沟通配合,融合检察职能,形成监督合力,高质量办好每一起案件。同案管部门配合,对文书的合法性、说理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文书标准要求,保证每一个补充侦查意见书的质量,促进案件高质量补查。侦协办与刑检部门密切配合,利用公安机关办案系统信息随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员额检察官反馈案件进展情况、证据补查情况,督促员额检察官有效引导侦查,7月份以来,已对2起怠于侦查的案件进行了纠正违法监督,有2起存疑不捕案件经补查二次报捕后批准逮捕,定罪不捕和批准逮捕案件经补查后案件质量都得到了保证。同行政检察部门一同认真梳理2023年不起诉案件,涉及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的,及时交行政检察部门。特别是涉及到向公安机关移送的,侦协办在案件移送后,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随时同行政检察部门沟通,保证行政检察部门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确保行政处罚落到实处。

强化检侦协作,实现多赢共赢

 

该院坚持“大控方”理念,找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结合点,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涉油类案件、涉信访类案件、涉众案件、重罪案件、复杂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坚持精准高效引导原则,快速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犯罪证据,有力指控犯罪事实。侦协办对于“类案”办理中的疑难问题,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证据标准、办案程序、机制性难题的解决办法。7月份以来已召开2次联席会,通过分析检察机关对存疑不捕案件提出的补充侦查意见,指出案件存在的证据问题,对涉油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类的案件、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诈骗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和犯罪数额认定标准进行了会商,形成了一致意见,有效促进了执法理念的统一和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侦双方有争议案件、存疑不捕后拟二次报捕案件,强化检侦协作,及时进行个案会商,逐案解决影响案件办理的证据问题、程序问题、法律适用问题,确保案件办得准、诉得牢。